嵩明:聚焦扶贫领域问题 开展“清单式”整改

发布时间:2018-05-18 08:11:3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嵩明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六步六单”工作法压实责任、推动工作,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问题一问题清零”的工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发现问题清单。由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聚焦贫困动态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发展、务工增收、健康救助、发展教育、社保兜底、挂钩帮扶、资金保障、宣传发动等方面工作,对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方位、系统性问题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识别、认定和公示,形成问题清单。县纪委、监委按照“扶贫领域五项工作机制”要求,对列入问题清单的作为问题线索再分析排查。

建立责任清单。县纪委、监委及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排查、梳理、认定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甄别,对于一般性需立行立改的问题交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把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质量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形成倒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将由县纪委、监委交由涉及的纪检监察组织核实处理,并列为督办件限时办结。

制定措施清单。各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对照责任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一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突破口,明确方法、细化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解决问题的措施清单。

形成成果清单。各责任部门和镇(街道)按照措施清单明确的整改措施,认真细致抓好措施的组织实施,推动措施一项一项落实、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责任主体对问题的整改情况,须经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认可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形成解决问题的成果清单。对贫困群众认为未实际解决的问题,返回责任部门和镇(街道)重新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到位、得到群众认同。县纪委、监委移交的问题,按照快报快查快处的原则,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对于村委会一级要求将通报文件张贴在公告栏。

落实销号清单。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需要整改的所有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按照“完成一个、满意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对经过公示、群众认可的问题,逐一从问题清单中剔除销号,逐一建立销号清单,直至所有问题动态清零,形成与问题清单对应的销号清单。

整理资料清单。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照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问题排查、问题移交、措施制定、问题整改、结果认定、销号清零全过程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形成覆盖问题解决全过程的资料清单。

截止目前,全县运用“六步六单”工作法梳理各类问题116项,各责任单位根据问题表现,制定整改措施200余条。县纪委、监委结合脱贫攻坚五项工作机制的运行,共排查脱贫攻坚领域问题132个,移交86个,处置86个,处理95人,其中,提醒谈话27人,纠错诫勉谈话41人,问责处理10人,党纪处分17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7期。(袁燕辉  张杨)